1、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安全培训,别的培训不能取代安全培训,必须强化安全培训
安全培训不同于学历教育、专业教育,更不同于岗位培训,它是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安全技术知识、煤矿事故案例、矿井灾害发生规律、灾害发生后应如何避灾、没发生而有征兆应如何采取预防措施和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法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等案例技术知识的专门培训。
2、安全培训要规范化
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的一项严肃的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认真地按部颁《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去开展培训工作,坚持“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安全培训要做到规范化执行部颁统编教学大纲、使用部编的统编教材、安全技术培训的教学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并在机构设置、师资配备、教学管理、教学制度上规范化、科学化。
3、培训单位包括各级安培中心和矿安全教育室,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尽快达到部颁达标标准,完善教学设施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必须具备五年以上现场经验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职称。安全教育室、实验室、电化教学、图书资料要达到部颁标准,必须满足教学大纲的要求。培训单位要经常开展符合本局、矿安全生产实际的考研、科研活动、紧密为安全生产服务,要解决老问题,研究新矛盾,要按统编教学大纲的目的和课程内容积极组织教学,不折不扣地完成教学任务,严格考核,不走过场。要在较短的培训时间内,取得较长久、较良好的培训效果。
4、安全监察部门、人事劳资部门必须做好“安全工作资格证”的监督工作
各级安全监察部门、人事劳资部门要按安全培训规定,分级管理,切实做好各类人员的摸底清查工作,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安全工作资格证档案,加强对培训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办理“安全工作资格证”的考核签证工作,及时撤消“三违”人员的安全工作资格,认真做到无证不能上岗。提拔和调换岗位必须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不讲任何学历、资历和客观情况,并下职工必须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要像汽车驾驶员必须有驾驶证才能开车一样去管理“安全工作资格证”,无证上岗要追查单位领导的责任,为了职工持证方便,取得资格证书者要另外发经佩戴标志,同时井口要设专人负责检查,无标志者不准下井工作,从根本上杜绝煤矿事故的发生。
5、安全培训必须实现全员培训
特殊工种、班组长、工长、区科长队长以上职工都要在各级安培中心进行培训,采煤工掘进工等一般工种按培训规定,必须由矿安全教育室进行培训,这个量很大,真正做好这项工作极不容易,千万不可掉以轻心,由于煤矿是在特定环境条件下生产,即使骨干人员培训好了,一般工种只要有1人违章作业,同样会酿成矿井事故和人身伤亡。所以矿(处)安监部门必须精心组织好矿安全教育室(教育科或职工学校),在安培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实际,克服困难、讲求实效、采取过硬措施,利用现场优势,按部颁教学大纲要求,扎扎实实地、认认真真地完成一般工种和新工人的安全培训任务。
6、安全培训要与单位、个人、经济利益挂钩
案例培训是一项严肃的执法工作,也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需要,不管教还是学,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事业心去完成这项工作。负责培训工作的有关单位和领导,必须对教学与学人员做好坏有别、奖罚分明。对优秀教师、优秀组织者、优秀学员、先进单位做到表彰奖励,完不成任务要重罚,资金渠道除正常教育经费外,还应拿出部分安全技措费进行补充。脱产培训的学员在学习期间收入减少,建议给予适当生活补贴外,并要扣除演习期间的奖金,学习不努力的学员,若考试不及格,不准补考,要都加下期复训,复训期间只发生活费,复训考核再不合格,要调离原岗位。如不按规定选送培训人员的单位,要扣罚单位安全奖,并取消评优资格,单位领导或承包集团领导要酌情扣罚安全承包奖和安全抵押奖。
7、矿务局组织的大型安全检查
每个检查组必须有专门的安全培训检查人员,认真负责检查各单位安全培训计划落实情况,教学质量、培训效果与存在问题,较大问题同样要下正式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不重视安全培训问题严重的单位,要在全局通服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