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检查期间,本人在四川一家煤矿企业下属的生产单位督查职工安全学习培训时,发现本该严肃认真的安全培训现场,让人大跌眼镜——播放安全培训教育片的电视里,播出的却是武打片;45分钟的安全授课讲了不到10分钟,授课老师就要求学员“自习”;培训结束考试时,全体参培人员就“圆满”交卷,判卷结果统统“合格”。
考试结束,笔者问一名刚下“考场”的职工,今天学了什么内容,考了哪些内容时,该职工憋了半天也说出不大概。当笔者询问该单位职工安全学习培训负责人,如些“培训”能有什么效果时,该负责人的回答让人深感意外:“有啥好培训的,只要现场有力气干活就行了,学多了反而这不能干、那不能干,多影响生产。
” 职工安全学习培训属于人命关天的大事,岂容这般走形式!对这样的培训效果,督查组当然不能认同了。除了对该单位党政领导、单位职工安全学习培训负责人、当天培训授课老师分别给予重罚外,还认定当天所有培训考试成绩统统作废,参培人员重新培训,培训不合格不准上岗。
组织职工学习培训安全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的目的,是让职工规范操作、按章作业,杜绝事故发生,对企业来说是最起码的底线,也是守护职工生命安全的最低要求。如果企业在职工学习培训上视同儿戏,连最起码的底线都守不住,职工的生命安全靠什么来保障?
组织职工安全学习培训都这般走形式,那么安全规章制度在现场的落实效果如何,我们也会心存质疑。企业在计算经济利益的时候,是否也该好好算算安全这笔账,离开了安全生产的这根“擎天柱”,经济利益何所依?